首页 资讯 > 内容页

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有没有效力,具体规定有哪些

来源:法师兄 发布日期: 2023-08-13 18:07:47


【资料图】

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是没有效力的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质权登记才能设立,只是签订合同,是没有设立质权的。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。质押后原则上不能转让。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,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,造成质押财产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、股权出质的,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。基金份额、股权出质后,不得转让,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。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、股权所得的价款,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。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,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,造成质押财产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关键词:

Copyright   2015-2022 南非供销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 沪ICP备2022005074号-13   联系邮箱:58 55 97 3@qq.com